證券代碼:601188 股票簡稱:龍江交通 編號:臨2010―015
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
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對公告的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☆本次會議無否決、修改、新增提案的情況
☆本次會議的第四項、第五項議案構成與第一大股東黑龍江省高速公路集團公司(以下簡稱“龍高集團”)的關聯交易,關聯股東龍高集團回避表決上述兩項議案。
一、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
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龍江交通”或“公司”)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13:30在哈爾濱香格里拉大飯店會議室召開。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的代表2人,代表股份數814,200,000股,占總股份數的67.11%,龍高集團代表股份數596,803,607股,占總股份數的49.19%;華建交通經濟開發中心代表股份數217,396,393股,占總股份數的17.92%。
本次會議的召集、召開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規、規范性文件以及《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簡稱“公司章程”)的規定。
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將審議的議案內容已分別于8月28日、11月12日、12月9日在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上海證券報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告。
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,董事長孫熠嵩先生主持。公司董事、監事出席了會議,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。出席會議的還有為本次會議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見證律師。
二、提案審議情況
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第一項:《關于購買公司辦公樓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二項: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簽署公司購買辦公樓相關協議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三項:《關于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四項:《關于轉讓公司持有黑龍江東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》
同意: 217,396,393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五項: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轉讓東綏公司股權的議案》
同意: 217,396,393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六項:《關于成立黑龍江龍運現代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
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(以下簡稱“康達律師”)出具了法律意見書。
三、律師見證情況
康達律師認為,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、召開符合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定;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;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決議合法有效。
四、備查文件
1、公司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
2、公司第二次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
特此公告
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10年12月13日
證券代碼:601188 股票簡稱:龍江交通 編號:臨2010―015
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
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
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、準確和完整,對公告的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。
重要內容提示:
☆本次會議無否決、修改、新增提案的情況
☆本次會議的第四項、第五項議案構成與第一大股東黑龍江省高速公路集團公司(以下簡稱“龍高集團”)的關聯交易,關聯股東龍高集團回避表決上述兩項議案。
一、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
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龍江交通”或“公司”)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13:30在哈爾濱香格里拉大飯店會議室召開。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授權的代表2人,代表股份數814,200,000股,占總股份數的67.11%,龍高集團代表股份數596,803,607股,占總股份數的49.19%;華建交通經濟開發中心代表股份數217,396,393股,占總股份數的17.92%。
本次會議的召集、召開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等法律、法規、規范性文件以及《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(以下簡稱“公司章程”)的規定。
本次會議的召開和將審議的議案內容已分別于8月28日、11月12日、12月9日在《中國證券報》、《上海證券報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告。
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,董事長孫熠嵩先生主持。公司董事、監事出席了會議,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。出席會議的還有為本次會議出具法律意見書的見證律師。
二、提案審議情況
會議以現場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,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:
第一項:《關于購買公司辦公樓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二項: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簽署公司購買辦公樓相關協議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三項:《關于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四項:《關于轉讓公司持有黑龍江東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權的議案》
同意: 217,396,393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五項: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轉讓東綏公司股權的議案》
同意: 217,396,393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第六項:《關于成立黑龍江龍運現代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議案》
同意:814,200,00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100 %;
反對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;
棄權: 0 股 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的 0 %
本次股東大會由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(以下簡稱“康達律師”)出具了法律意見書。
三、律師見證情況
康達律師認為,公司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、召開符合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定;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合法有效;會議表決程序符合法律、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規定,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決議合法有效。
四、備查文件
1、公司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
2、公司第二次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
特此公告
黑龍江交通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10年12月13日